第5章 一年级不得不说的事儿 (第1/3页)

加入书签

最后,这起交通肇事案的确如李珊所想的那般要求孙家大姐承担了一定额度的赔偿责任并且在李珊的努力下,被告人也得到了较轻的刑事处罚。想到这里的李珊发现今天的三娃历险记还没有着手“开拍”呢!于是,李珊闭起双眼,模拟起三娃在民法的世界里从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孩出发接下来还可能遇到的事情。

“打酱油!”对了,就像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终于把你养到能打酱油的年纪了!”虽然有的时候,这个“打酱油”并没有特指“去超市买酱油回家”的这个行为,而是指家长把孩子养到能够帮家里的大人做些力所能及帮助的小事的年纪。所以,究竟是多大的年纪才能打酱油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智力发育水平的不同或者是年龄的大小不同将“人”分为三类:第一类被称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被称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类被称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都做不了吗?难不成是纯纯的废人一个?限制又是怎么限制?在哪些方面进行限制?难不成是指不能进网吧、不能进酒吧等少儿不宜的场所吗?还有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难不成就像那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一般可以无法无天吗?

以上这些问题,三娃将会用他的亲身经历生动地解释出来,那么首先我们先看一下法律的具体规定: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这条相信所有人都能理解!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返回顶部↑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页

言情小说相关阅读: 兽世的咸鱼生活 从往火葬场送外卖开始 属于怪物们的六月 官道争锋从坐冷板凳开始 重生之学霸手册 快穿之梦里繁花攻略至上 重生后踹开渣男被闲散王爷宠上天 娘子别走,为夫一定认真背夫纲 她的唇是他的吻 重返六岁,逆袭要从萌宝开始 美人多娇:皇上轻点宠 离婚后马甲大佬她飒爆了 灵主大人 重生复仇,总裁前夫偷了我的金手指 武术巅峰:我在都市练武成神 末世:坐拥无限物资,我浪到飞起 赴劫向生 婚礼现场,我和全家断绝关系! 我把灵魂卖给恶魔 让你修炼成神,你发疯摆烂想去死